项目概况
梅溪镇樟洋村大剧场改造建设项目(LED)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FZXH056
项目名称:梅溪镇樟洋村大剧场改造建设项目(LED)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638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63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1-1 |
梅溪镇樟洋村大剧场改造建设项目(LED)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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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3638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方式: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填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樟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樟洋村委员会
联系方式:林先生1595901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联系方式:小郑 0591-83579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1-8357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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