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湖里法院会议室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6-25


厦门银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湖里法院会议室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湖里法院会议室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206]YJY[GK]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超

项目联系电话:18030300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

联系方式:林翔;0592-53086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银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超;18030300815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6号华龙大厦2209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LED高清全彩显示屏

23(平方米)

644000

1-2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

1(套)

92000

1-3

图像拼接处理器

1(套)

160000

1-4

长线传输器

5(套)

18375

1-5

LED屏钢结构支架

27(平方米)

43200

1-6

电源时序器

1(台)

4500

1-7

嵌入式录播一体机

1(套)

77000

1-8

网络交换机

1(台)

1500

1-9

中控主机

1(台)

45800

1-10

无线网络接收器

1(套)

4900

1-11

可编程电源控制器

1(台)

6500

1-12

触摸屏软件

1(套)

6000

1-13

移动触摸屏

1(台)

2800

1-14

布线、施工、材料等

1(项)

50000

1-15

解码器

1(台)

22000

1-16

视频信号转换器

2(台)

900

1-17

视频信号转换器

2(台)

900

1-18

调音台

1(台)

3200

1-19

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

1(台)

32300

1-20

主扩音箱

2(只)

18400

1-21

辅助音箱

4(只)

21200

1-22

功放

2(台)

51400

1-23

无线话筒

2(套)

7400

1-24

鹅颈电容话筒

3(只)

4800

1-25

高清云台摄像机

2(台)

24000

1-26

配电柜

1(台)

3750

1-27

视频会议摄像头

1(台)

15800

1-28

视频会议摄像头三脚架

1(套)

1000

1-29

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费用

1(项)

136362.5

 

1499987.5

299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998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22:10 至 2018年07月07日 2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6号华龙大厦2209单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节能产品,按照第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第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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